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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坚持“先培育、后认定”和“秉承传统、整合品牌”的原则,以“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为导向,发掘农产品的历史、文化和地域资源,打造产品独特的品牌理念、品牌文化、品牌形象,促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积极打造农产品区域性名牌。通过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以及品牌市场、品牌管理、品牌营销等一系列的建设和运作,构建完整的品牌经济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市区在产业、资金、市场、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城区对五县(市)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五县(市)要发挥资源、劳动力、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加快融入杭州大都市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各区、县协作组要建立并完善城区与县(市)协作机制,鼓励市区企业到县(市)建设基地、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高新农业,农业产业项目有选择性地优先向县(市)有序转移;五县(市)要主动承接城区产业转移和辐射带动,提供土地和发展空间与城区协作开发。积极探索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路子,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城区与县(市)“双赢共兴”。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