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广西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至4月14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4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确认交报名表和交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交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6月15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