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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除设立考区的市外,其余各市报名点留10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通知。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4月2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或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设立考区的报试卷预订单,其余各市报汇总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5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考生的报名材料均由各市封存备查。 (四)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1年5月2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信息部核准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考区(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考生自行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七、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www.gxpta.com.cn),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3.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考试机构。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 1.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预订单(考区名称) 2.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考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预订单(考区名称) 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此表务必于4月21日前传真至考务部(0771-5566945) 2.增报专业也使用此订单样式,可自行更改后使用。 附件2: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考区名称) 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此表务必于4月21日前传真至考务部(0771-5566945) 2.增报专业也使用此表样式,可自行更改后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