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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接上页]
1.断面(点位)单因子浓度比较 评价某一断面(点位)在不同时段的水质变化时,可直接比较

  2.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水质类别比例比较

  

  对不同时段的某一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水质的时间变化趋势进行评价,可直接进行各类水质类别比例变化的分析,并以图表表征。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对断面(点位)、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不同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点位)的水质类别或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水质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表1或表2的规定,按下述方法评价。

  按水质状况等级变化评价:

  ①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②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③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评价为

  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按组合类别比例法评价: 设△g为后时段与前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g=g2-g1,

  △d为后时段与前时段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d=d2-d1;

  ①当△g-△d>0时,水质变好;当△g-△d<0时,水质变差;

  ②当│△g-△d│≤10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③当10<│△g-△d│≤20时,则评价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④当│△g-△d│>20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

  分析断面(点位)、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多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及变化程度,应对评价指标值(如指标浓度、水质类别比例等)与时间序列进行相关性分析,可采用spearman秩相关系数法,(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一),检验相关系数和斜率的显著性意义,确定其是否有变化和变化程度。变化趋势可用折线图来表征。

  

  附录一:

  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秩相关系数法

  

  衡量环境污染变化趋势在统计上有无显著性,最常用的是daniel的趋势检验,它使用了spearman的秩相关系数。使用这一方法,要求具备足够的数据,一般至少应采用4 个期间的数据,即5个时间序列的数据。给出时间周期y1…yn,和它们的相应值x(即年均值c1…cn),从大到小排列好,统计检验用的秩相关系数按下式计算:

  

  n
  r(右下s)=1-[6∑d(右下i)(右上2) ]/[n(右上3)-n]
   i=1
  di=xi-yi
  


  式中:di-变量xi与yi的差值;xi-周期i到周期n按浓度值从小到大排列的序号;yi-按时间排列的序号。 将秩相关系数rs的绝对值同spearman秩相关系数统计表(见附表1)中的临界值wp进行比较。 当rs>wp则表明变化趋势有显著意义: 如果rs是负值,则表明在评价时段内有关统计量指标变化呈下降趋势或好转趋势; 如果rs为正值,则表明在评价时段内有关统计量指标变化呈上升趋势或加重趋势;

  当rs≤wp 则表明变化趋势没有显著意义:说明在评价时段内水质变化稳定或平稳。

  

  附表1 秩相关系数rs的临界值(wp)

  

  

n

wp

 

显著水平(单侧检验)0.05

显著水平(单侧检验)0.1

5

0.900

1.000

6

0.829

0.943

7

0.714

0.893

8

0.643

0.833

9

0.600

0.783

10

0.564

0.746

12

0.506

0.712

14

0.456

0.645

16

0.425

0.601

18

0.399

0.564

20

0.377

0.534

22

0.359

0.508

24

0.343

0.435

26

0.329

0.465

28

0.317

0.448

30

0.306

0.432



  

  附录二:

  
术语和定义

  


  1.干流

  在一个水系中,直接注入海洋或内陆湖泊的河流。

  

  2.支流

  直接注入干流的支流叫做干流的一级支流,直接注入一级支流的则称为干流的二级支流,依次类推。支流的级别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3.水系

  河流的干流及全部支流构成脉络相通的系统,称为水系,又称河系或河网。与水系相通的湖泊也属于水系之内。

  

  4.流域

  指江河湖库及其汇水来源各支流、干流和集水区域总称。

  

  5.劣ⅴ类

  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的浓度值不能满足ⅴ类标准的称为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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