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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在总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条例》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0年,调整了总署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立了由署长任组长,分管副署长和中央纪委驻总署纪检组组长分别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机关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总署机关各部门分别确定了信息联络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更新《指南》《目录》优化服务功能。

  

  根据《条例》要求,2010年,修改完善了《新闻出版总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阅读、使用。细化《新闻出版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公众和行业密切关注的信息子项,重点发布公众和行业密切关注的政策规章、统计信息、职称评审、教育培训、评选表彰和行业监管等政府重点工作信息。

  

  (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行。加强学习培训。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进一步融合,加强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挑选三种指导性强、实用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书籍配发机关全体公务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0年是“十一五”时期的收官之年,也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决胜之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获得重要进展。我署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在总署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有关规章;发布了一系列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关注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进程,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2.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的深度。在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的同时,挖掘政府信息发布的深度。通过多种形式,将署领导、司局领导接受访谈解读出台的政策、意见和论述重点工作的信息及时发布。在总署政府网站上制作文字和视频专题,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深度。

  

  3.重点发布公众和行业关注的政府信息。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闻出版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和行业的关注。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是社会和行业广泛关注和认可的权威统计资料,总署每年均定期发布。2010年,总署首次公布了《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不仅引起国内公众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还引起境外媒体的关注。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总署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总署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在网站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改版和栏目增设,增加数字出版、视频点播栏目等,多角度、多形式加大新闻出版信息发布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信息公开目录对业务工作的覆盖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总署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0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6条,其中政策规章17条,人事信息9条,财务信息17条,统计信息2条,重点工作信息51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通过14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共刊(播)发、转载相关信息约12万8千余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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