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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进一步改善地方金融服务。鼓励各商业银行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种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鼓励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专项基金、种子资金进入节能服务领域,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更为广阔的融资服务平台。 四、加快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市场 (一)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充分发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二)加强重点单位用能管理。加大对工业、商贸酒店、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力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单位开展用能诊断、咨询等相关工作,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三)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政府网络资源,建立节能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政策支持措施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需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推进双方的合作。 (四)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台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一是组织认定第三方节能检测、咨询服务机构,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双方在方案论证、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结果评定等过程中提供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服务。二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有关精神,规范税收优惠操作程序,对申请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项目实行审核制度,具体审核办法由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五、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中介机构 (一)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积极向有关部门和社会推荐节能服务机构。建立、完善节能服务标准,严格质量监督,促进节能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二)加强节能服务行业自律。鼓励成立节能产业协会,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搭建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指导与协调全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经信部门负责牵头加强政策研究,发挥好推进、指导作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统筹安排和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扶持资金,加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负责加大对节能服务机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各市(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加强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制定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通过节能宣传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节能服务人员素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