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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的安排部署,按照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的要求,发挥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规模,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开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继续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的对接、洽谈、签约工作,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开工或启动合作项目3-5项,总投资30-50亿元左右,努力推动在建项目早完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采取资本、资产、资金、资源、技术等不同合作形式,在“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上,力争开封市有3-5项合作项目参加签约。 (三)谋划推介一批新项目。发挥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对象,筛选一批重点项目和中央企业对接洽谈,为深化合作做好前期准备。 (四)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开封市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与重点中央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的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不断深化。 三、时间安排 (一)发动筹划阶段(3月中旬)。近期组织召开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6月底)。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的协议,力争加快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触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的谋划合作项目,寻求明确的合作方向和合作对象。 (三)重点活动举办阶段(7月底)。省政府拟在北京举办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同时举办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准备,为参加签约仪式做好准备。 (四)项目实施与跟踪服务阶段。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洽谈、签约、项目实施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交叉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我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的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工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合作的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围绕我市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负责统筹协调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与中央企业合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主动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形成合力,为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