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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标准,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按照学生数和高于省定基准定额标准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把教育经费重点投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要保证农村校舍建设与维修、教育技术装备,学生运动场地、设施、设备等。 (八)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切实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城区、城郊、片区内教师交流制度,搭建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互动、共享、交流平台,稳步推进名特优教师和校长有序流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协调发展。进一步统筹教师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启动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全市初中教师基本教学能力调研测试,逐步扩大测试结果在教师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实施农村百校千师培训计划,继续选拔优秀教师和校长到海外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 (九)健全评价机制。建立从“成本-效益”维度评估经费投入效益的机制,力求教育经费投入效益的最大化。加大督政、督教力度,督促政府依法治教,引导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科学办教育、规范办学校。完善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全体学生为评价对象、以完成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为评价标准、以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为价值取向的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中考改革,逐步形成发展性、过程性、多元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