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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坚持科技兴粮。强化科技创新,健全推广体系,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向科技要产量、要效益。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全部完成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要将上述三个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搞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全面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收入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适当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注重发挥省农业专家顾问团、省农业良种工程创新团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作用,积极实施现代种业科技振兴计划,加大粮食优良品种研发选育和关键实用技术筛选集成。围绕粮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技术方案。大力开展科技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以及科技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农业科技12316等科技服务模式,实施技术指导包片负责制,组织实施万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努力提高关键技术和主导品种的入户率、到位率。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收等作业。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种粮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水平。 (四)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树立抗大灾、防大灾思想,立足抗灾夺丰收。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人员和技术准备。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建立旱情、雨情、水情、灾情会商制度和临灾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灾害信息发布网络,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大力推进科学抗灾,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作业,及时搞好种子调剂和农资供应,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把灾害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积极推广小麦“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促进小麦安全成熟,提高单产水平。 (五)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强化肥料、农药、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和农资质量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种子、肥料等农资生产主体资质审查,把好生产源头关。严查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联合查办。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搞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三、完善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 (一)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在与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挂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继续实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加大对农民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适时启动预案,努力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根据县级区划单位粮食生产发展情况,实行“入围奖励、末位退出”的动态奖励,奖励单位“能进能出”,奖励资金“能增能减”,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加强中央新增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相应腾出的地方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用于弥补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消化政策性粮食挂账等粮油流通、加工方面支出。落实好中央支持产量超100亿斤的产粮大市和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