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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杭建宣发〔2011〕111号)的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和强化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地围挡形象,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施工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部署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以创建文明工地为载体,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整治建设工程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实现长效管理,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工地在创建工作中不失责任分。 三、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范围:杭州市(含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8个城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其它各县、市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这项活动。 (二)重点内容: 1、全面落实企业责任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项规定,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2、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和各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建筑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架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点环节、部位的管理。 3、加强标准化工地及平安工地的创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进程。严格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和工地围挡美化大行动,整治工地乱像,消除卫生盲点死角,打造清洁工地。 4、加强民工学校、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三位一体建设。强化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无拖欠工资事件和纠纷发生。 5、营造创建文明工地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杭州市建设工地“百千万”创文明大行动主题活动,为创建文明工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文明工地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市建委成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由建委主任杨军任组长,副主任裘新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委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各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余子华任办公室主任,戴宝荣、戴国琴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委系统各相关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管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对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 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检查情况;组织实施各阶段的督查和巡查工作,督促各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组织模拟检查。 委宣传处:负责及时联络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精神和要求;负责创建工作期间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和通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