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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实施宽带网络战略。积极推进光纤到楼、光纤到户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宽带网络,提高产业集聚区宽带接入能力。每年投资1亿元,新建综合网点300个,新增宽带接入端口超过10万个,提高产业集聚区宽带接入率和光纤入户率。(五)推进信息通信应用工程。加快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和业务转型,认真实施“河南省企业信息化推广工程”、“河南省电子商务推进工程”、“河南省交通物流业信息化工程”、“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工程”、“无线城市”等工程,深化信息通信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综合化信息服务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支撑,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 四、数字化示范集聚区条件及申报 (一)基本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除达到《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规定的综合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专业标准: 1.通信网络建设规划齐全。通信设施建设规划已纳入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通信网络实现全覆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移动化、宽带化、智能化”要求,移动通信网(含3g网)和宽带互联网覆盖整个产业集聚区。 3.光纤接入率高。产业集聚区内光纤到楼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光纤接入率达到100%,商业楼宇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产业集聚区光纤网络基本建成,光纤覆盖率和入户率居全省领先水平。 4.通信服务水平高。能为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提供语音、高速数据、3g等融合型业务和全方位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满足入驻企业各类通信需求,通信服务水平全省领先。 5.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主导企业全部建立包括网络、数据库和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在内的工作平台,在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方面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采购营销网络化、企业管理信息化,产业集聚区信息化建设居全省先进水平。 6.数字化管理程度较高。产业集聚区内政府管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全部建立面向公众的开放交互式网络办公平台,使政府管理内容数字化、服务方式网络化。 (二)申报程序。 1.创建申报。由各产业集聚区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创建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河南省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创建申报表》(可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hca.gov.cn下载)。 (2)产业集聚区基本情况综述。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区区域规模、主导产业类型、年营业收入、省重点支持产业入驻企业数量等。 (3)产业集聚区通信设施建设规划情况、通信网络建设基本情况、通信业务发展情况、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情况等。 (4)入驻的主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 (5)产业集聚区数字化技术应用情况。 2.确定培育名单。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实地考察、专家论证,提出拟培育的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名单,报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办)确定。 3.认定授牌。对达到数字化示范集聚区专业标准的拟培育数字化示范集聚区,由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经省联席办会审,并报请省联席会议同意后,省通信管理局授予“河南省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匾牌。 五、促进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创建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省通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创建数字化示范集聚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形成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有关政策。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以td-scdma为重点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47号)精神,切实将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审核、搞好服务”的原则,优先为产业集聚区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各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要积极协调产业集聚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开放楼宇资源,支持3g和宽带网络建设。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通信投入,全面提高产业集聚区通信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对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实行统一考核。加强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推进数字化示范集聚区建设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