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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 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承办打击侵权盗版、“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和“扫黄打非”评先评优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文博处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含水下文物)保护,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指导监督重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文物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负责文物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指导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福州名城、各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人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文化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交流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文物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7名。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产品交易等工作,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