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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4-10
【实施时间】 2011-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6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1〕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福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卫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行政许可。

  

  (三)将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增加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监测、预警有关传染病疫情。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本市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超市自制自售熟食部、卤味店等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加工部分的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职责。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医疗废弃物处置,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评价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一)承担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工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安全保密、信息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医政处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法负责医疗机构设置许可、执业登记和校验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规范医疗技术应用;组织开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负责医师、护士注册管理工作;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负责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医疗感染控制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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