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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云商发[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云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七十八条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各类企业有以下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2.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3.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

  4.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十条  本细则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

  

  

品种

规格

标准(元)

150公里以内

(含)

150公里以上

电视机

crt电视

显示屏21吋及以下

20

30

显示屏21吋以上

30

40

平板电视

显示屏25吋及以下

20

30

显示屏25吋以上

25

35

电冰箱

(含冰柜)

容积220升及以下

30

40

容积220升以上

40

50

洗衣机

洗衣量5公斤及以下

30

40

洗衣量5公斤以上

40

50

空调

窗式空调

20

30

挂壁式空调

30

40

柜式空调

40

50

电脑

显示屏14吋及以下

20

30

显示屏14吋以上

25

35



  说明:考虑到单纯回收中标企业(指仅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回收企业)单程往返,运费高,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不分品种和运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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