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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市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商贸服务业,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到景区开办连锁超市,方便游客购物,保障游客安全消费。市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六)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 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一)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市旅游局负责 (二)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市旅游局、环保局、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县(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完成郑州旅游网站建设,开通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免费为市民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并提高服务水平。市旅游局、工信委、重点旅游县(市、区)负责 八、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一)加强旅游开发建设中的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文化价值的传承。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文物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务局负责 (二)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创意水平,突出旅游餐饮文化特色。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负责 (三)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抓好《禅宗少林·音乐大典》二期项目建设。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登封市负责 (四)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民政局、体育局、旅游局负责 (五)集中力量塑造郑州旅游城市形象。结合编制“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郑州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标识,拍摄旅游形象宣传片,在权威媒体投放郑州旅游宣传广告。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负责 九、推进节能环保 (一)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负责 (二)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推广应用led节能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委负责 (三)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市旅游局、环保局、建委、林业局、文物局、水务局负责 十、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一)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着力打造“天地之中”、“黄河”、“黄帝”、“商都”等旅游精品,重点开发黄河文化景观带、南水北调生态景观带和嵩山文化旅游区、黄帝文化旅游区、浮戏山旅游区、雁鸣湖旅游区、康百万庄园-北宋皇陵旅游区、新密古城文化旅游区、中心城区都市观光旅游区、郑东新区cbd商务休闲区。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交通委、城管局,相关县(市、区),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市旅游局、公安局、台办负责 十一、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 (一)编制完成《郑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应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委、工信委、航空港区管委会、水务局、旅游局负责 (三)制定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修订完善对旅游业奖励补助办法。市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