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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以资本为纽带,扩大院线经营规模,积极拓展电影发行、放映、服务等消费市场建设。 以创新企业品牌为核心,加快本市国有电影院的产权重组。以资本为纽带,进一步深化电影院线制改革,强化电影院线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功能,继续做大做强电影市场。鼓励公平竞争,提升电影发行放映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本市院线公司积极拓展全国市场,实现跨区域的联动发展。支持外省市电影院线公司在本市注册,鼓励全国跨省电影院线公司和各类社会资金来沪投资电影市场。支持各电影院线公司培育和拓展由电影放映衍生的电影消费信息服务、影片信息资讯服务、在线观影等新型业态,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电影市场的跨越式发展。 (五)推进全市电影院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 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数字影院,推进电影院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建。按照《指导意见》中关于“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推进”的要求,将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列入市郊新城、新市镇文化建设发展规划,促进电影市场资源均衡配置。到“十二五”期末,市郊各区县的主要商业中心至少建有一家5个影厅以上的数字影院。 (六)充分发挥上海国际电影节的交流作用和产业影响,培育扶持上海国际电影节进入世界一流电影节的行列,推进产业交流平台建设。 加大对上海国际电影节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上海国际电影节以更加开放的方式,发挥文化推广、产业集聚和经济带动的功能,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力。积极争取上海国际电影节的获奖影片每年有2-3部纳入国家进口影片额度的政策支持。以上海国际电影节为对外电影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探索建立国产影片海外推广营销渠道,密切保持与各国电影机构、国际电影节组委会的合作交流。以扶持影视新人成长为重点,增强上海电影产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三、具体举措 (一)建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内容生产的繁荣,支持电影技术的创新发展,鼓励电影新人新作。 建立上海市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制定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重点扶持本市优秀影片的拍摄,支持电影摄制技术的创新发展,培养优秀青年电影人才,扶持新人新作,大力繁荣电影的创作生产。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电影剧本给予资助;对列入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选题的项目,根据《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资助扶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拍摄资助;对在国内外获奖的优秀电影给予奖励。 (二)设立新(改)建影院补助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影院建设。 “十二五”期间,对市郊现有的乡镇影剧院以及部分新建的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影剧场)的电影放映功能实施数字化改造,给予一次性的政府资金补助,使其成为符合我国数字电影标准的数字影院。组建上海乡镇电影院线,统一品牌,统一经营,保持较低票价水平。 对5年内各类资本投资新建高标准的数字影院,影厅数、座位数、硬件设施符合国家三星级电影院以上标准,年票房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影院,给予一定数额的政府资金补助。不断扩大电影市场规模,促进放映场次和观影人次的增长,为电影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继续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完善电影公共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公益性电影放映,继续实施本市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和农村信息苑一并建在村级文化综合活动室的举措。进一步深化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机制改革,建立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益的电影公共服务发行放映新体制。健全完善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电影设施,方便市民就近、低成本地享受国产影片放映服务。“十二五”期间,做到年放映公益电影10万场,受惠市民上千万。 (四)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区位优势,创新电影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各类电影风险投资基金,使上海成为电影投融资中心。 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等文件精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投融资的支持,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和鼓励电影制作企业与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合作,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对影视企业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积极探索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多种信贷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