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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精[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4-15
【实施时间】 2011-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1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庆祝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建设职工队伍文明素质的过程。

  

  联 系 人:部文明办王敏、张千军;

  

  联系电话:(010)58934038,58934303(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电子邮箱:wmb@mail.cin.gov.cn。

  

  附件:1、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2、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3、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并受到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

  

  4、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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