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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4-18
【实施时间】 2011-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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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圆满完成牵头负责的任务。各级“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执纪办案的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制度,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明确责任分工。2011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省编办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由省监察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负责;综合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分别由省优化办、重点项目办、交通运输厅、南水北调办、移民办、援疆办等部门牵头负责;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由省监察厅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分别由省编办、商务厅牵头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工作抓出成效。

  

  (十三)强化工作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促进“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深入调研、把握规律,通过认真研究深层次问题,不断深化对“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律的认识,使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更加切合实际,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原经济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探索创新,求实求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四)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则,形成长效机制。要深入研究“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可行、管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两转两提”办、优化办和行政监察机关要把保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作为“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目标,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监督检查工作要常态化、制度化,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推行绩效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监督检查要深入细致,重在及时发现、认真解决问题。要严肃查处影响“两转两提”、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的典型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肯定鼓励先进,形成浓厚工作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消极倾向、不良行为和典型案件适度曝光,推进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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