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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水利局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水利局制定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闽江下游(福州段)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2009年3月批复的《闽江下游河道采砂规划》、《2010年度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监测成果分析报告》,经实地勘测、充分论证,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二、法规依据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0〕219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三、采砂计划 2011年度河道采砂计划以开采闽江下游河道中阻碍船舶通航的淤积砂洲及两岸砂滩为主,无砂洲河砂开采必须离河岸100m之外,且深度在河床断面最低高程以上。根据2010年度河道监测成果分析,部分河段由于超量开采,河势变化严重,为保证河岸稳定及涉水建筑物安全,暂停止开采。 (一)闽清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白石坑河段(右岸,长2.13km)。 2、禁采区河段:水口水库至大箬码头下游100m范围内,北溪军用电缆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格洋口人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白石坑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猴山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距渡口码头距离100m范围内,闽清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渡口村易崩岸段长1200m且离岸边100m范围内,马安岭上游500m范围内,闽清县火车站段长3000m、离岸边100m范围内,与闽侯县交界上游300m范围内。 3、保留区河段:大箬河段(右岸,长3.61km)、白河江河段(长1.76km)、猴山河段(长1.66km),马坪河段(长1.48km)。 4、计划开采量:闽清县2011年白石坑限采河段年采砂控制总量为30万m3,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2艘以内。 (二)闽侯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埕头河段(长2.74km)、马坑河段(长2.43km)、唐举河段(长3.0km),3个河段总长8.17km。 2、禁采区河段:大濑军用电缆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距上岐村轮渡码头100m范围内,距白沙镇人渡码头100m范围内,长坪园河段左岸200m范围内,距长坪园轮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竹岐军用电缆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竹岐水文测验断面上游2km、下游5km范围内,竹岐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竹岐禁采河段(含青岐渡口、荔园度假村),淮安头断面上游500m范围内。 3、保留区河段:大箬河段(左岸,长3.61km)、白石坑河段(左岸,长2.13km)、汤院河段(长2.65km)、大目埕河段(长3.58km)、西白头河段(长2.65km)、竹岐河段(长1.5km)。 4、计划开采量:闽侯县2011年3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57万m3,其中埕头河段26万m3、马坑河段12万m3、唐举河段19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1、限采区河段:盖山河段(长8.14km)。 2、禁采区河段:淮安头分流口丁坝至下游300m范围内、洪塘大桥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桔园洲大桥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浦上大桥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湾边特大桥上下游各800m范围内、乌龙江特大桥上下游各800m范围内,螺洲天后宫以下至乌龙江大桥范围内。 3、保留区河段:洪塘河段(长3.96km)、透浦河段(长3.45km)。 4、计划开采量:南港段2011年盖山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52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