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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社会发展处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档案,以及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负责组织上报申请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三)科技成果推进处 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和常年对接的工作意见和措施;负责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最新项目成果和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组织我市参加“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开展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负责审核、筛选、转报符合《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的扶持项目;跟踪我市对接项目落地转化实施情况。 (十四)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职称评定、出国出境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6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含兼任驻北京联络处1名)、经济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及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和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建设以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配合做好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建设工作。 2.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做好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具体建设规划;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3.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市商贸服务业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的监督管理。 4.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分工。市经济委员会承担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监督指导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影响方面的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5.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建立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全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依法处理铁路道口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