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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监管,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根据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2011年本市建筑市场稽查工作重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1年建筑市场重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建筑市场重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本市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效能,转变执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和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市场诚信体系,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促进本市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就2011年全市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本市建筑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和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主线,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注重事后纠偏,进一步将市场主体行为纳入诚信体系评价中。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建筑市场稽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孙乾副主任担任组长,王钢副主任、程建华委员担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管理处、法制处、建管处、质量处、安全处、工程处、建材处、建材办、造价处、建管中心、招标办、监督总站、执法大队、注册中心、交易中心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郝小兵副总经济师为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也应相应成立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牵头部门、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2011年3月31日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和组织机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筑市场执法重点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 对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情况;二是依法应备案事项的备案情况;三是评标专家的履职行为;四是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 (二)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重点检查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对于无证开工、超出施工许可范围施工的项目,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各方的责任。 (三)工程造价 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工程造价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重点检查咨询企业的证照、咨询合同;检查三方主体的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工期、价款变更确认、现场签证、价款结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资料。 (四)施工合同和劳务分包监管 加强依法应备案合同(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合同、监理合同、重要材料设备合同等)订立和履约的动态监管,完善施工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合同履约专项检查,规范合同双方履约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争议、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重点加强对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各类人员职业资格检查及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执业行为检查。加强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检查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和履约管理检查,重点规范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的合同订立和劳务费结算、支付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农民工使用管理,从源头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以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检查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工程质量检查,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二是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及防范;三是继续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加强对检测单位资质和人员的专项检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及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管;四是绿色文明施工、消防设施配备、防汛应急响应等专项检查;五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情况;六是《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以及履职履责情况、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支撑体系、结构工程质量、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检测试验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重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