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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冯琴,联系电话:22121560,邮箱:fengqin@smhb.gov.cn。 附件: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2010年,上海市卫生系统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对促进医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为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国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的工作宗旨,充分调动临床一线广大护士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医疗安全,改善患者体验,促进医患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确保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其余50%的三级医院达到4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区级中心医院和30%的区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同时,注重、细化工作标准,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加强考核,使优质护理服务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护理质量,惠及广大患者。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根据本市2011年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等,对本市三级医院、部属部管医院和二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出工作要求,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第一阶段(2011年1月至3月) ⑴.召开2011年全市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大会。 ⑵.对本市申报卫生部先进医院、先进病房、先进个人进行考核督导。 ⑶.加强对本市卫生部护理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指导工作。 2.第二阶段(2011年4至6月) ⑴.对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⑵.评选首批本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病房和个人。召开5·12护士节纪念大会暨优质护理服务现场交流会。 ⑶.在本市各类媒体上广泛深入报道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3.第三阶段(2011年7至9月) ⑴.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本市八项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梳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⑵.指导各区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院际间的相互交流,推广成熟、有效的工作方法。 4.第四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 ⑴.征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临床护理实用发明,加强交流和推广应用。 ⑵.对“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本市八项便民措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⑶.评选第二批本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病房和个人。对本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估。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和谐的必然要求。医院要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特别是大型公立医院,要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医改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