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00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积极探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9.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大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30.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拓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空间,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高质量医疗服务机构。特需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让渡给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取得的服务收入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收入的10%。

  

  31.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托管、股份制改造,重点鼓励发展有一定规模和质量、技术水平高、诊疗特色和专科技术优势明显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加快筹建太湖新城国际医院和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

  

  32.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统一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医改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建立包保责任制,各市(县)、区政府按一人一中心(院)的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重点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健全考核督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宣传引导,采用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医改进展情况,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卫生区域规划。上半年编制完成无锡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城市和乡村、公立和民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共同发展,指导区域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三)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合作帮扶机制,年内选派20名以上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抓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年内安排8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新录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力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3名以上的注册全科医生。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医院以提高临床实践技能为核心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年内全市新增执业医师500名、副高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300名、硕士以上学历护理人员10名。制订出台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办法,鼓励执业医师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合理流动。以“人才强医”工程为抓手,加快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专科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基金,启动医学领军人才倍增计划、医学专技人才建设工程计划和管理人才建设计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促进廉洁行医。

  

  (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建设“无锡数字卫生”工程,整体提升无锡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标准建好市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按照“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年内基本实现市区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有序共享,提高健康管理的能力。探索医疗数据平台、市民健康档案数据平台和公共卫生数据平台的整合共享,扩大电子病历在医院的应用,力争年内有1-2所非公立医院实施电子病历并接入医疗数据平台,初步实现医疗数据与市民健康档案数据的对接共享,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平台建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