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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发[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1〕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结合未来五年城乡建设工作思路及奋斗目标,更加突出“以建设促发展、惠民生、调结构”的工作理念,注重创新“城乡统筹建设”的工作路径,坚持以宜居、畅通为统揽城乡建设全局的工作抓手,确立进一步“推动城市形象快提升、城乡面貌上档次、发展环境大改观”的工作主题,把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一、全力推进公租房建设

  (一)切实履行好建设牵头职责,把公租房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工程。加快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等7个已开工项目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今年要全力实现开工1350万平方米工作任务,其中主城开工建设的8个片区,4月完成拆迁交地,确保上半年全部开工。

  二、推动宜居重庆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危旧房改造工作。做好拆迁片区的扫尾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加强危旧改地块建设和出让,提升集中绿地品质。做好“十二五”危旧房改造规划,建立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长效运行机制。

  (三)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重点突出机场至渝州宾馆等重要路段,完成89段178公里的两年攻坚任务。完成远郊区县城60个旧居住小区环境整治任务,大力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四)广场雕塑建设。建设1万平方米规模以上主城城市广场9个、57.74万平方米。抓紧组织实施已启动的主城50个雕塑主题,确保基本建成。

  三、推动畅通重庆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轨道交通建设。完成投资160亿元,实现一号线朝沙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共56公里通车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75公里。启动三号线北延伸段等控制性节点工程。力争国家批准《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2012~2020年)》。

  (六)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两江新区、西永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经开区与高新区、公租房建设片区等重要功能区和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快速路一横线东段、一横线西段、一纵线中段北段、四纵线北段、沙璧大道等主城路网建设。有针对性开工一批排堵项目,逐步缓解重点路段拥堵。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七)抓开工促进资金、土地、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落实,抓竣工强化施工科学管理,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西部国际会展中心、国泰艺术中心、笔记本电脑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300亿元,强力支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五、加大统筹城乡建设力度

  (八)城镇体系建设。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4.4%。着力完善国家中心城市支撑要件,构建特大城市带动城镇群,城镇群带动农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同步推进大都市空间拓展和功能完善,加快建设两江新区,提速开发西部新城、南部新城,高水平实施二环区域组团开发,促进产业布局与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与人口聚居相协调,加快形成一批新的功能组团。

  (九)远郊区县城建设。努力形成城市功能全、要素集聚多、对外开放度高的六大区域性中心,带动辐射周边区县协调发展。指导和支持远郊区县完善城市功能,在旧城改造、广场和公园、“3000万元项目”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区县城市建设档次和水平、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水平。

  (十)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中心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全面完成中心镇风貌设计方案审查,推动中心镇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特色打造。完成1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重点消除d级危房5万户,建成巴渝新居5万户,农民新村500个,力争每个区县建成2-3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综合整治村容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推进建设行业做大做强

  (十一)房地产业。密切关注房产税实施后的市场动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成品住宅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集团建设。

  (十二)建筑业。做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员培训、场地改造等工作。完善主城区在建工程模拟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管理办法等,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评分,推动行业管理、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采取综合举措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力度,试点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新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做好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坚持对等待遇原则,规范市外入渝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建筑安全属地化、扁平化监管。推进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初装饰标准,开展精品住宅工程创建活动。做好重大质量风险源的事前控制,坚决防范不合格建材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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