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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00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6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1年是我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现就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普惠老百姓、提升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强化重点突破,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到2011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面完成医改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民生,确保我市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普惠,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江阴、宜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巩固在100%,调整宜兴市学生参保模式,统一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医保。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年内争取取消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区居民医保成人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少儿筹资标准每人28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江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宜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30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学生医保筹资标准每人260元,各级财政补助160元,年内研究下年度适当提高筹资和补助标准的实施办法。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扩大到100%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江阴市、宜兴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继续提高门诊统筹的政策待遇。

  

  3.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研究建立医保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江阴、宜兴市年内在辖区范围内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统一,为实现无锡全市范围医保制度的统一创造条件。

  

  4.提升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

  

  5.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结付的基础上,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制度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同情况,给予一定限额内全额或70%的救助;其他参保人员,制度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按30%-70%的比例,给予分类分档一次性医疗救助。全面实施农村地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6.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双向转诊的医保结算办法。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人员,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支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职工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市区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江阴、宜兴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建立基金运行效率评估考核办法,实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7.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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