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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 2.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抓好10个战略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32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3.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五)省财政厅节能目标任务。 1.节能专项资金额度和占财政收入比重按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抓好落实。 2.加强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扩大节能产品采购覆盖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节能目标任务。 1.做好节能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成果的评审、表彰工作。 2.加强节能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全省节能减排研修计划。 3.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引进涉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 4.不断拓宽国际节能工作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合作水平。 (七)省国土资源厅节能目标任务。 1.加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地管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抓好“两高”行业用地清理检查工作。 2.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3.积极推广采选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加大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特别是供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地,切实遏制“两高”行业用地。 (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目标任务。 1.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7%以上,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2.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积极创建节能改造示范县(市、区),完成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 3.完善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程,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4.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建筑节能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5.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积极发展应用节能利废型新型墙体材料。 6.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全省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不少于1500万平方米。 (九)省交通运输厅节能目标任务。 1.积极采取交通运输节油措施,力争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4%(比2005年,下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1%,其中海运船舶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2%和9.2%,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5.6%的目标。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2.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完善交通运输节油标准,落实《db37/838-2007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db37/839-2007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0-2007营业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和《db37/841-2007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等交通运输能耗限额标准。 3.继续加大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建设力度,年内新改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66条。 (十)省水利厅节能目标任务。 1.完善水资源消耗统计制度,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全社会取水量、农业取水量和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的统计公报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退水水质不符合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的不予审批。 3.认真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节水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一)省农业厅节能目标任务。 1.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工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作物秸秆燃料、肥料、饲料、原料化利用步伐,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其中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重点区域内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步伐,稳步推进以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沼气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