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团体总分奖:分别按照各代表队小学组和中学组参赛教师的得分之和,加上集体展示项目(按百分制评分的2倍)得分,录取小学组团体总分奖前八名、中学组团体总分前八名。 (三)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报名办法 (一)以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为单位,将报名表(附后)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8月31日前,分别报省教研室(联系人:甘琼,联系电话:15629085878,电子邮箱:ganqiong68@163.com)和十堰市教科院(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13986883133,电子邮箱:gzjf2009@sohu.com),并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办理。 (二)各代表队按规定日期报名后,如遇特殊情况可在比赛前24小时内,在已报的参赛人选内作一次变更。到赛区报到后不得再作变更。 八、其他事项 《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另行制定。各地代表队的食宿、交通、会务资料等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其它费用由赛会承担。各代表队的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 单位(市州):领 队: 副领队:
注:1、报名表须按竞赛规程的要求于2011年8月31日前,以纸质件和电子稿形式分别报省教研室和十堰市教科院; 2、表中参赛教师“单位”栏,属农村学校的需注明。(农村学校是指县城[不含县城]以下的学校); 3、参赛教师“备注”栏,填写讲解教材的种类。各组的5名教师不得同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