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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聘请马有苏等30名同志为甘肃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见附件1),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于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聘请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各级人大、政协及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要严格遵守《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见附件2),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日常联系等事宜,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积极受理、认真反馈。 附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doc 2.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doc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共30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马有苏 男 东乡 甘肃省民族企业联合商会会长 马进祥 男 回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电视都市频道总监 马宗海 男 汉甘肃省敦煌种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监理 马福荣 男 东乡 临夏州广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 晶 女 藏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心内科医生 王习军 男 汉政协兰州市西固区委员会主席 王沂严 男 汉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经理 王福祥 男 汉省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甘肃分公司总经理 田文平 男 汉甘肃和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佟德远 男 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吴雪梅 女 回省人大代表、兰州二中高级教师 张弘强 男 汉甘肃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 张杰武 男 汉甘肃瑞盛亚美特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辉 男 汉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忠鑫 男 汉甘肃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 杜 娟 女 汉甘肃省人民医院副科长 杜世润 男 汉省人大代表、白银市平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在军 男 汉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山字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杨国昆 男 汉金川电线电缆厂厂长 陈 灿 男 汉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玉萍 女 汉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幸建中 男 汉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经理助理 范宇轩 男 汉陇西景利达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虎有泽 男 回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玉明 男 汉酒钢(集团)公司工会主席 郭 薇 女 汉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洁 男 汉甘肃法制报社高级编辑 焦若水 男 汉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讲师 颜永庆 男 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业鸣 男 汉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站总编辑 附件2: 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从各级人大、政协及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中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关心政府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热心监督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