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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4-12
【实施时间】 2011-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9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2011―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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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整治噪声污染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部门监管与联合行动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噪声执法联动,形成噪声执法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1.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每年5―6月,环保、公安、市政、建设、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对高、中考考场周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高、中考前半个月,暂停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考场周边和人口密集地区的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对限期整改的单位开展督查。坚持24小时巡查,增加巡查频次,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2.机动车违章鸣笛专项执法行动。

  

  公安部门定期开展机动车违章鸣笛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交巡警平台,严格查处机动车违章鸣笛、营运车辆用喇叭招揽乘客、机动车安装高分贝喇叭、民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特种车违法使用警报器等违法行为。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加大机动车禁鸣的宣传教育力度。

  

  3.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文化、公安、环保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噪声扰民投诉较多的卡厅、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兼营ktv的酒吧和水吧。对无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由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业主拆除违规经营的有关设备设施;对持证、照经营但噪声污染严重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无法达标的,依法提请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

  

  4.居住区小型企业和物流公司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商业、环保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居住区小型企业、物流公司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但噪声投诉严重的,限制其经营时间,责令限期治理,对逾期无法达标的,实施关停或搬迁。引导现有物流企业逐步搬迁至内环以外或物流园区。

  

  (八)重点降噪工程建设。

  

  1.隔声窗建设工程。

  

  加强隔声窗建设。对主城区主、次干道和其他噪声污染严重路段的临街建筑,结合“立面改造”和“节能改造”等工程推进隔声窗建设,降低对学校、医院、居民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交通噪声污染,隔声窗的安装需满足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

  

  2.声屏障建设工程。

  

  加强声屏障建设。以保护敏感目标为原则,以内环快速路为重点,制订声屏障建设计划,对现有的噪声超标严重、影响人口众多的路段,在符合城市景观和安全要求、确实有降噪效果的前提下,按照《声屏障声学设计及测量规范》(hj/t90―2004)要求,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声屏障建设工程。到2012年,累计完成14个路段的声屏障建设项目,共计5.3公里。

  

  3.绿化防护带建设工程。

  

  森林工程实施和主城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道路两侧绿化防护带建设应统筹考虑景观、降噪等功能。为保证降噪绿化效果,按照《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合理设计道路两侧绿化防护带的宽度和长度,选择枝繁叶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搭配密植。若条件许可,绿化带可结合地形处理(如堆土、土丘等),以增强降噪效果。

  

  4.路面降噪工程。

  

  市政部门制订主城区道路“白改黑”实施计划,全面深化“白改黑”工程,到2012年,主城区完成300万平方米以上改性沥青路面铺装建设,主次干道改性沥青路面铺装率达到100%。在主城区内环线以内逐步开展交通干线敏感路段新型低噪声材料示范路面建设。开展路面减速带整治,对主城区减速带进行全面清理,尽可能取缔减速带,采取设置限速标志,加大执法力度等适宜的方式以达到降低车速的目的,必须设置减速带的路段,减速带材料选择低噪声材料进行建设,减轻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5.公交车更新淘汰工程。

  

  交通部门制订并实施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计划,对重点线路的老旧车型开展降噪改造,提升公交车更新的档次。对公交线路达到年限的公交车实施强制性淘汰,未达到年限的老旧公交车鼓励更新,逐步对主城区普通公交车分期进行淘汰升级,对营运期满8年的公交客车实施提前报废。2011年、2012年分别淘汰老旧公交车650辆、1050辆,更换为低噪声中高级车,车辆噪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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