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㈢ 以下附件必须扫描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知识产权证书。 4.人员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 5.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六、更名材料 复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需要同时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材料包括: ㈠《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附件3)。 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或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㈢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㈣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a4幅面)。 七、其他 ㈠ 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财税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㈡ 各市科技局要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组织专门人员抽取不少于申请数10%的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汇总上报实地考察企业情况,出具考察意见(考察意见格式另发)。各市科技局在截止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并将形式审查汇总表(另发)电子版发到xiexh@gdstc.gov.cn。 ㈢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市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市科技局有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1.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提纲 2.人员说明参考格式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4.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科技厅代章)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 (编写提纲,限3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情况,包括:研发经费及人员投入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科技人才培养情况。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情况,包括:研发项目及新产品开发情况,成果转化情况。 4、企业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情况,包括: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等。 5、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出台对本企业带来了哪些影响,发生了哪些具体变化?企业认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建议等? 附件2: 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统计方法,我公司2010年职工总数为 人,学历结构组成为研究生 人(其中博士 人),本科 人,大专人,大专以下人。 公司的科技人员有 人,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有人,占职工总数的 %;其中研发人员有 人,占职工总数的 %。公司有高级职称(可具体说明是教授、高工等) 人,中级职称(可具体说明是工程师等) 人,初级职称(可具体说明助理工程师等) 人。 (注:上述对应人员名单清册留企业备查。) 企业名称(公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申请企业(盖章): 工商核准变更日期: 申请日期: 填表说明 1. 企业须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用a4纸打印,不得涂改。 2. 封面编号由认定机构填写。 3. 填写“企业重要变更信息”时,如有变更应在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如“√ 注册资本”,并填写变更前后的信息;如无变更则应在相应的方框内打“x”,如“x注册资本”,并在“变更前、后”栏中填写“无”。 4. “企业其它变更信息”的“变更内容”仅具体到变更的事项即可,例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空格不够应在最后一行注明“其他变更见附表”并在申请书后另附表格。 5. 填写“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自主知识产权现状”时空格不够应在最后一行注明“其他变更见附表”并在申请书后另附表格。
附件4: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