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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意见 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2011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家人口计生委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传达学习,使每位干部职工知晓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廉政建设,为扎实做好2011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认真治理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一)切实把治理以权谋私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带头、权力公开、制度规范、监督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形势分析会,认真搞好自查分析,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大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度,坚决防治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 (二)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和阳光计生行动。财务司和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应抓紧部署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应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自查自纠。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应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等工作的指导,重点引导基层加大人口计生权力公开、民主评议和监督维权工作力度,有效防治利用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权力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等损害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要求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情况。人事司、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应加强督促检查,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委机关党委纪委及各直属联系单位党委纪委应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按收送同等数额现金查处。委财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进一步研究提出治本措施,指导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完善和落实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等问题的发生。 四、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严格控制行政经费。财务司应严把预算和支出关,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不得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国际合作司应会同财务司严把因公出国出境审核关,建立出国团组计划编制与经费预算审核协调机制,使因公出国团组数、人数和出国经费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严格审查每个出国团组,坚持以项目活动带动出访工作的原则,对出访人员身份与出访任务不相符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未列入年度出访团组计划的不予批准。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人口计生系统因公临时出国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委务会讨论批准的2011年人口计生系统出国组团计划,严格按程序选派出访人员,坚决杜绝点名照顾出国的现象发生。同时,各单位公务出差应严格执行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公杂费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赠送礼品,一律吃工作餐;对来委机关办事或进行工作性商谈的人员,一般应安排在委机关餐厅吃工作餐。办公厅、财务司、机关服务局应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尽快制定和完善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的审批权限、接待对象、工作餐标准、经费来源、责任主体以及违规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接待行为,并将公务接待经费纳入审计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委直属联系单位应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