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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语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各直属学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等要求,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苏教语〔2011〕2号)文件精神,市语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决定开展 “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广泛开展诵读、书写、讲述红色经典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党情,加深对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的认识,坚定党的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凝心聚力,提升素质,为建设美好南京贡献力量。

  

  二、重点活动

  

  1.举办第四届南京市“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参赛作品以红色经典为主。参赛对象为中小学师生及社会其他行业人员(方案见附件一 )。

  

  2.举办第三届南京市“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方案见附件二)。

  

  3.举行“中山杯”南京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详见宁教宣德〔2011〕4号文)。

  

  4.组织参加“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11号)精神,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方案见附件三 )。

  

  5.组织参加第四届江苏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方案见附件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经典诵读活动是新形势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文化强市和教育名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有力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各项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等途径,加大对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宣传报道,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浓厚氛围作出贡献。

  

  请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各直属学校将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电子邮箱ygc@nje.cn或yywz2008@yeah.net。

  

  附件一:第四届南京市“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方案

  

  附件二:第三届南京市“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方案(略)

  

  附件三:“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方案

  

  附件四:第四届江苏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方案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第四届南京市“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方案

  


  一、参赛组别

  比赛设教师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综合组(学校组之外社会其他行业人员)等4个组别。其中:中学生组、小学生组为集体( 10人及以上)诵读节目,其他组别不限。时长均不超过3分钟。

  二、诵读篇目

  以反映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历程的经典作品为主。作品应 为广大群众耳熟能详。

  三、参赛流程

  1.初赛由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自行组织,5月15日前将本区县、学校各组别教师、学生参赛人数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工处(市语委办)(地址:北京东路26号,电话、传真:83639971);

  2.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报送教师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节目各1个;市语委成员单位报送综合组节目1-2个参加全市决赛。

  3.教师组现场决赛于5月25日(周三)下午2:00在市电化教育馆举行(地址:慈悲社3-3号)。5月20日前,各区县语委办负责将本区县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各直属学校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由校团委负责报送市教育团工委(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8363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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