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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综合组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工处(市语委办),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现场评比打分,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省决赛。 四、奖项设置 奖项分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参赛情况、获奖情况进行评选,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个人奖根据专家现场打分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登记表 区县(单位):
报名时将此表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ygc@nje.cn或yywz2008@yeah.net (盖 章) 附件三: “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方案 一、比赛主题 诵读经典,感悟成长 二、主办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三、参赛对象 各地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为1-3年级,乙组为4-6年级,丙组为7-9年级)。 四、作品要求 甲组:作文要求200-500字,可以《我学×××(经典作品)的故事》《母亲》《我的经典启蒙教师》《家乡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等为题; 乙组:作文要求400-800字,可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我爱古琴(围棋、书法、国画、武术……)》《让我感动的……诗(词、曲、古文、革命圣地、共产党人、历史故事、历史人物等)》等为题; 丙组:作文要求600-1000字,可以《照亮生命的红星》《给孔子的一封信》《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感恩社会、诚信待人、学会忠恕等)的(几个)理由》等为题。 所有参赛作文都可以结合本次大赛的作文主题自定题目。所有参赛者均可为参赛作文自配插图,作文一旦获奖,配图可作为文集出版时的插图优先选用。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需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六、评比规则 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投票时间为3月15日-6月15日。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全国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参赛作品数在20万份以上的省份,每个奖项可增加10个名额。获奖者均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奖品一份。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全国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2.获奖者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和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两项不重复获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角逐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品一份。 省级奖和全国奖获奖名单将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告知,省级奖揭晓时间为7月15日前;全国奖揭晓时间为8月初。 附件四: 第四届江苏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内容: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 反映时代生活。 2.体裁以传统诗词为主,篇幅短小精悍的新诗和儿歌也可参赛。 三、参赛方式 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3首。8月31日前,参赛者登陆江苏省中小学文献信息网( http://www.shangshu.com ),进入“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专栏,提交参赛作品电子文稿及个人 详细信息。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由省诗词协会按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分别 评奖,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2.组织奖:由省语委根据各地投稿数量和获奖情况综合确定,并颁发奖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