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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9〕53号)精神,组织实施好《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规划》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扩大农村消费。全省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30亿元,比上年增长10%。(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统计局) (二)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全省县域消费品经营连锁率达到18%,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55%,农副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比重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省统计局) (三)发展壮大农村流通主体。培育发展年交易额上1亿元的县域商品批发市场200个,年销售上1亿元的流通企业220家。(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畜牧食品局、省邮政公司、省统计局) (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基本建成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大力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发展新型交易方式,建设城市与农村、产地与销地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2011年底发展7个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的新型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其中100亿元以上的1个;建设发展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的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40个,其中10亿元以上的6个。(责任单位: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畜牧食品局、省粮食局)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与《规划》(2009-2012年)相衔接,鼓励和支持有关承办主体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2011年底基本建成6个与区域性、次区域性物流中心对接配套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委农工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畜牧食品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 (三)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引导连锁超市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合组织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设施,拓宽对接渠道,创新对接模式与机制,打造农产品品牌,保障质量安全。2011年全省参与农超对接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共计达到20家,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0个以上。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试点推进1-2家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信息对接。(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财政厅、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工商局、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省邮政公司) (四)加快生猪屠宰行业升级改造。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川办发〔2011〕9号),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推进屠宰加工企业整合和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提高屠宰行业加工技术水平,加强肉品质量检疫检验,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发展肉品现代流通方式,改进交易条件。(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省畜牧食品局、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五)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突出“三州”农家店建设攻坚和建设改造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重点,组织通信、邮政、药品、烟草等多行业参与,整合多方市场网络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以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为支撑,以乡镇、村日用消费品和县域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服务网点(中心)为基础的现代流通网络。2011年全省建设改造县级商品配送中心17个,农家店3000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200个。(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粮食局、省国税局、省供销社、省烟草公司、省邮政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