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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此项工作中,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工作,由市农委负责。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以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为重点,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医疗诚信建设,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七)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禁止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补课收费,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和处罚规则。加强对学前教育特别是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制定合理的收费办法。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规范路上治超行为。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坚决清理纠正未经省政府批准以临检等名义擅自在公路上长期设置站卡或路障的行为,上半年集中清理整顿,再发现此类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九)深化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解决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不规范、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使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 此外,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由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专项治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对所承担的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并在本系统进行工作部署。10月底,各部门写出工作总结,并认真填写《纠风工作统计表》,由市政府纠风办汇总上报。 二、以民心网、政风行风热线等为载体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 一要推动民心网联网工程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畅通群众对不正之风问题的反映渠道。在完善制度、保证畅通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民心网联网工程向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部门、离群众最近的基层站所延伸。在社区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面对面进行民意采集和诉求回访。二要进一步办好民心网举报投诉,加大查办、督办和反馈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调查、有反馈,事事有结论、有处理结果。三要加强对群众诉求热点的监测分析,继续完善民心网民情民意处理系统功能,加强对群众诉求热点、难点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实行源头治理。 要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发挥媒体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强化对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办,保证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