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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4-25
【实施时间】 2011-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七、加强宣传引导

  (十九)加大企业职工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动员引导工作,使企业真正认识到职业培训对提高职工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主动开展职工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典型引导、工作研讨、政策宣讲等手段加强政策宣传,经常性地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支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二十)企业职工培训所需补贴奖励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涉及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费用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管理均按照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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