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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4-21
【实施时间】 2011-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接上页]
在继续执行共建园区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为鼓励共建园区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从2011年到2015年,依据共建园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评价排名前10位的园区分别给予5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

  共建园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为主的合作共建机制,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招商选资工作,努力建成一批融产业合作示范、新型工业化先导和现代制造业集聚的共建园区。

  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依托苏北地区的重点特色产业、重点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校企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科技创新要素向苏北集聚。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对苏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和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苏北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建设连云港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加快万吨级高性能碳纤维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带动苏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加强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省(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省生物酿酒研究院、中科院(连云港)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和省生物质高效开发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省内外高校在苏北设立研发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

  2011年,安排苏北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各2000万元,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特色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及新兴产业。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苏北地区流动,2011年,安排苏北急需人才专项引导资金2000万元,引进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对苏北资助对象给予倾斜。

  面向苏北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和选拔机制,分层分类抓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苏北地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职院校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苏北地区。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初中毕业后上不了高中、高中毕业后上不了大学的100%组织培训,达到劳动年龄的100%介绍就业)和“四全工程”(即全员普查登记、全员分类建档、全员培训发证、全员转化就业),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实用型人才,扩张实用人才队伍总量。

  发挥重点高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0万元,组织省内千所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十二五”期间,继续选派大学毕业生赴苏北农村学校任教,全面实行学费全额返还的奖励政策。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苏北教育现代化步伐,不断提高苏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到中央核定东部地区的标准,省财政继续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按现行比例给予补助。设立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扶持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同时省财政继续按现行比例分担苏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苏北地区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普及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固定放映和健身路径,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推进居委会和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每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关爱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苏北地区。

  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为中心任务,统筹推进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确保2011年提前一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在此基础上,全省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到“十二五”末,苏北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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