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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4-21
【实施时间】 2011-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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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支持和培育苏北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及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帮助苏北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资助各类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种经贸活动。

  鼓励外资北上,充分利用我省驻外机构和各类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宣传苏北,打造江苏利用外资新高地。加强苏北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功能建设,重点支持特殊功能监管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国家和省区域发展战略,支持苏北地区开发区升级、调整区划或设立新的开发园区。

  鼓励苏北地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支持苏北地区建设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建设,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苏北企业赋予外派劳务经营权,鼓励建立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30万元。

  八、加快交通、电力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实施新一轮国省干线改造工程的同时,加快建设宿迁至新沂、连云港东疏港和北疏港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阜宁至建湖、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推进盐城至大丰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淮江段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加快航道和连云港港、大丰港建设,着力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开工建设连盐和连淮铁路,不断提升陇海铁路和徐州、连云港机场服务水平;加大客货运枢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苏北地区农村客运班线和镇村公共交通建设,进一步完善苏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便群众出行。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和撤渡建桥等方面对苏北继续实施倾斜。“十二五”期间,安排国省干线公路省级补助资金80亿元。

  进一步加大苏北地区电网建设力度,提高苏北电网投资比例,满足苏北地区用电增长需求。加快建设500千伏岱山升压、盐北升压、旗杰升压、连云港北(临海)升压等输变电工程,推进新海电厂和徐州国华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的配套送出输变电工程建设,为苏北新建机组早日并网发电创造条件。全面推进苏北沿海地区电网规划建设,加快建设风电汇流站,确保沿海风电可靠送出。实现电网规划与地方规划有效对接,加大重点电网项目站址和走廊的保护力度,加快布点建设苏北地区后续500千伏项目。

  支持苏北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点,不断提高苏北产业发展和城乡社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九、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开工建设淮河入海二期工程,完成淮河入江水道工程,加大区域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强流域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苏北地区防洪除涝能力。

  以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苏北地区区域治理工程,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和大型泵站改造任务。

  以南水北调及沿海地区供水为重点,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实施沿海江水东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完善区域输水配水网络,强化城乡供水水源管理和安全保护,健全防汛防旱减灾体系,提高苏北和沿海缺水地区水资源保障与水利应急能力。

  以农业增产增效及改善民生为目标,在苏北重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河道疏竣工程,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

  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夯实苏北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十、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治淮专项资金,加大对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奖励力度,推动淮河流域重点治污工程建设。

  协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项目建设。支持苏北地区建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企业。

  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以上,重点支持6-1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

  加大通榆河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南水北调沿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省级安排的环境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自2011年起从1.5亿元调增到3.5亿元,重点对苏北区域供水管网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奖励比例由投资总额的7%-12%调至20%以上。

  苏北各地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同时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与竞争;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从“两个率先”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对苏北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共同为苏北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苏北地区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发展,不断开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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