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4-17
【实施时间】 2011-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绍兴市围绕工业转型发展,着力在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机制、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金华市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在创新服务业政策制度和发展方式,强化要素保障机制,建立服务业集聚发展、联动发展机制,促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等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衢州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在完善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的平台建设、技术创新、要素保障等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舟山市围绕海洋综合开发,着力在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和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海岛开发保护、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扩权事项落实等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丽水市围绕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着力在建立健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等体制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支持和体制保障作用,把推进2011年各项重点改革工作与全面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