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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不同资产类别间预期收益的协方差不得为负。 (5)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和方差满足风险市场价格关系。 (6)情景中除无风险利率外无均值回归假设;对于无风险利率的长期均值和回归速率需要按照审慎性原则确定。 4、分组评估 可以将风险特性相似的保单分组评估,但不可以相互抵消降低准备金。 5、对于不依赖情景的假设由总精算师依据审慎原则确定 (1)明确区分最优估计假设,和针对估计不确定性的风险边际。设定风险边际时对各假设应整体考虑。 (2)折现率使用评估日无风险收益率曲线。 (3)死亡率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经验生命表的适用范围,使用相应保守的经验生命表。 (4)可以审慎地使用动态假设,但当保证利益高于账户价值时,动态退保假设不可以高于下表
6、计算各年年末的累计缺口金额时可以考虑再保险的影响。公司对冲策略不影响准备金计算。 (二)静态精算评估法 1、基于未来法,按照以下标准情景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其它情景计算。标准情景是指在评估日各类资产价值下跌1倍标准差,然后按照各自的平均收益率增长。标准差和平均收益率由模拟情景产生。并且,权益类资产标准差不低于30%,平均收益率不高于5%。 2、vt=max(apv(gb)-(avt-apv(chg)),0) ,其中avt为t时刻按照标准情景下跌后的保单账户价值,apv(chg)为账户中除保证利益收费外的其他收费的精算现值,apv(gb)为保证利益的精算现值。 3、折现率采用标准情景中的平均收益率。 4、评估死亡率应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 5、静态精算评估法可以考虑再保险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对于最低身故利益保证的评估,根据上述蒙特卡罗模拟情景将未来最低身故保证利益高于账户价值部分的精算现值减去未来相关收费的精算现值的余额,与零的大者。对所有情景计算出的上述值按降序排序,最低身故利益保证的保证利益准备金为排名前30%的算术平均值。 第六章 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十二条 变额年金保险的信息披露,除本通知第三十三、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外,比照中国保监会有关投资连结保险的信息披露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明确披露收取的保证利益费用。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明确披露最低保单利益保证 给付的条件。 第三十五条 采用固定乘数平衡管理模式的变额年金保险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披露以下信息: (一)固定乘数平衡管理模式的运作原理 (二)风险资产、无风险资产投资范围 (三)投资乘数 (四)价值底线的计算方法 (五)账户集中情景风险 账户集中情景,是指在动态调整中造成投资账户全部集中在无风险资产的情景。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