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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依托人口计生系统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其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联系群众、服务上门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家庭发展的能力,促进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继承传统,开放创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慈、孝、和”等内容,总结推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家庭文化建设中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借鉴国际社会支持家庭发展的先进做法,不断丰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内涵,提升活动的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 --试点先行,务求实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工作基础、实践经验等因素,在全国先行选择一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单位,探索经验,打造品牌。试点地区要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城乡家庭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主要内容、阶段安排和主要措施 (一)主要内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重点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展开。 --文明倡导。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 --健康促进。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提高生活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幸福感。 --优生优育。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致富发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利民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 --奉献社会。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强化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阶段安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阶段(2011年5月至12月)。主要工作:选择试点,部署任务。各试点地区宣传发动,开展活动。 --推进阶段(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主要工作: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各试点地区完善政策措施,开拓创新,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评估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主要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三)主要措施。广泛开展“三大活动”。 --宣传倡导活动。开展“幸福家庭中国行”,加强婚育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刊等大众传媒,采取文艺演出、广场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完善健康咨询电子信息服务系统,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以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持续开展打击“两非”(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动,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展中国家庭幸福指数研究,探索建立中国家庭幸福状况评价体系,发布《中国家庭年度报告》,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健康促进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援助行动,结合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基层服务机构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以乡村为主,检测筛查以县级为主,指导和干预以地市为主。在试点地区,积极推进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配合开展“双丝带行动”(针对农村妇女的“乳腺癌、宫颈癌”防治行动),关爱育龄妇女健康。继续开展“幸福微笑”活动,对唇腭裂儿童、烧烫伤儿童等提供免费康复帮助,提高残障儿童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