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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致富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模式,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进行培训,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关注城镇困难家庭,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创业。关爱流动人口家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有保障。 附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单位名单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单位名单 1、北京市平谷区 2、天津市武清区 3、河北省廊坊市 4、山西省太原市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6、辽宁省大连市 7、吉林省长春市 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9、上海市闵行区 10、江苏省苏州市 11、浙江省宁波市 12、安徽省铜陵市 13、福建省漳州市 14、江西省新余市 15、山东省东营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1、海南省琼海市 22、重庆市渝北区 23、四川省德阳市 24、贵州省遵义市 25、云南省玉溪市 26、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 27、陕西省宝鸡市 28、甘肃省酒泉市 29、青海省格尔木市 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