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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建立由个人和联网的便携监测设备组成的台站管理人员工作现场信息监测、传送、接收、执行系统,提高排查无线电干扰的快速反应能力。 3.无线电管理综合业务信息网工程建设。 (1)完善全区无线电管理综合业务一体化信息基础平台。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更新、升级、扩充硬件设施,应用软件,完善全区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2)完善无线电管理综合数据库。按照一体化思想建设具有综合信息处理能力、高速、大容量、高度灵活和安全可靠的无线电管理综合数据库。将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和频谱监测有机结合,建立无线电管理综合业务及辅助决策系统。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在现有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全区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防病毒、信息传输安全、网络动态安全、异地容灾等问题。 (4)注重应用业务软件的开发。加强数据融合、信息提取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建设。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全区地理信息系统并扩大应用,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标准,对已开发的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完善、升级。 (5)建设全区无线电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实现频率台站审批、台站管理、设备检测、干扰申诉处理、网上咨询等功能。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网上审批、批量数据导入、办公自动化、短信通知服务、决策支持、公文交换、ca认证应用等系统,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4.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建设。 (1)按照国家认证实验室标准升级区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提升在新设台站验收检测、在用设备检测、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抽检等方面的检测能力。配备移动检测车和便携式检测系统,实现在线设备和固定台站的现场检测。建设四市监测站检测实验室分支机构。争取使区检测试验室达到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准,市级检测实验室达到区级技术计量认证标准。 (2)建设电磁兼容(emc)分析室。利用频谱工程软件进行频率协调和干扰机理的分析研究,为无线电频率指配和台(站)设置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5.无线电管理应急系统工程建设。全区无线电管理应急系统包括移动指挥车和无线电管理通信专网。该系统具备监测控制和数据传输、应急通信功能,平时作为无线电管理信息传输平台,应急时通过移动通信车上的多种技术手段,与相关通信网络对接,为重大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指挥提供应急通信支持。 五、宁夏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推进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规定》等规章和各项配套管理制度。 2.完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内容和具体措施,建立统一的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对实施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加大对无线电发射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维护好本地区的无线电波的正常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 3.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制订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办法,组成一支协同作战的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查处非法设置电台和销售非标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无线电波秩序的因素。 4.加强宣传培训,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扩大无线电依法管理的社会影响。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建立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处理重大无线电业务事项。设立自治区级无线电干扰申诉受理中心。成立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动大队和市机动分队。实现对辖区内重大无线电干扰查处、应急突发事件等快速响应,有效完成日常监管、重大活动、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各类国家考试等方面的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