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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5-11
【实施时间】 2011-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2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演练活动拟于2011年8月16日举行,时间为一天。

  

  五、准备工作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统一的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随机配发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演练监测盲样。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资料和监测盲样由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妥善保管,演练当天交给演练队伍进行分析。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自行选择的模拟现场,交通要方便,采集水样便利,有一定的场地。

  

  4.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应急监测队伍赴模拟现场,采样结束后分发监测盲样。

  

  六、具体要求

  

  1.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应急、监测、监察、信息、宣传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和协同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正常进行。承担演练的监测机构要做好日常的应急监测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能顺利进行。环境保护部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2.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编写的应急监测报告要及时报送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演练活动不进行评分和排名。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适当加强演练活动的对外宣传,及时报送简报反映各省开展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演练结束后要编写总结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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