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9]26号
【颁布时间】 2009-03-18
【实施时间】 2009-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五)提高监测水平。要强化扶贫统计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培训,提高扶贫统计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扶贫统计监测信息及时、真实、可靠。要按国家新的扶贫标准认真做好贫困户摸底调查,做好贫困农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加强对调查数据的质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要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动态监测工作,重点抓好317个贫困村的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效益等情况的统计,力求准确反映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扶贫开发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六)完善协调制度。要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年度汇报制度,完善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研究扶贫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扶贫工作部门要努力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扶贫工作的业务经费,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