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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5-19
【实施时间】 2011-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意见

[接上页]


  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有关制度,不断推进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经常化。要把对口联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联系内容,创新联系形式,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相关处室负责日常工作。

  

  政府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积极主动地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市监察、财政、卫生、审计、物价、安监、城管、食品药品、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组织全市性检查活动时,可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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