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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5-17
【实施时间】 2011-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郑政〔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一、序言

  为提高全市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椐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二)规划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围绕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队伍、通信保障、物资保障、紧急运输、恢复重建、科技支撑、培训与演练、信息公开、科普宣传和示范项目建设等主要任务,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三)规划定位

  编制《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目的:在全面分析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明确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划》是全市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规划、制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二、规划背景

  (四)现有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成功应对了多起重特大突发事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市政府制定实施了《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和完善了本级预案;各类企事业单位大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覆盖面不断扩大。

  2.应急管理组织逐步健全。市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也逐步建立,在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预警预测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林业灾害、安全生产、矿山救护、疾病控制、环境污染等专业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得到加强。

  3.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全市政府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网络、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公告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安监、环保、卫生、畜牧、公安、交通等部门对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网络基本形成。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行动,互相配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逐步形成。

  4.应急保障能力得到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军队、武警、公安为骨干力量,以防汛抗旱、医疗救护、矿山抢险、抗震救灾、动物防疫、森林消防、植物保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紧急运输、应急通讯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经常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大力开展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公众危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

  (五)薄弱环节

  我市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刚刚起步,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1.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健全。应急预案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没有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且缺乏必要的演练和学习宣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预案演练缺乏统一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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