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坚持不懈抓好粮食生产,实现我市粮食基本自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发〔2011〕1号、渝府发〔2011〕1号文件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改善基础设施、强化科技支撑、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单产水平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千方百计实现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10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和田块,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农田有偿调剂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1〕19号)精神,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750万亩以上。通过宣传引导和生产指导,鼓励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稳定水稻、玉米播种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通过实施耕地轮作,扩大增、间、套作,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实现满栽满插;通过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实现增产增收;通过组织代耕代种、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等措施,尽可能减少耕地撂荒,确保大春粮食生产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内。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快水利建设,积极新建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洪、旱灾害能力。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连片推进、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原则,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以我市10个国家级粮食生产重点县和100个市级粮食生产重点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认真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搞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整治,落实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积极打造农艺、农机、工程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高标准农田,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本增效技术,连片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20万亩以上。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全市推广配方施肥1500万亩。 (三)普遍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继续把高产创建作为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在开县、大足县等全市31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万盛区建立万亩高产示范片150个,在南川区及开县中和镇、大足县拾万镇等20个乡镇整建制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带动全市粮食普遍增产。促进良种良法入户到田,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落实“千社一条龙计划”,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耕服务。大力普及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模式,建设现代粮油示范基地,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品种供种率、新技术到田率、新模式普及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全覆盖,带动全市粮食主产区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以上、适用增产技术推广面达85%以上。 (四)扎实抓好农业科技服务。抓住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的机遇,深化育种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大企业为主体、大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高产、优质品种选育,加快良种更新换代,努力提高粮食良种化水平。深入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设一批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市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完善“专家+农技人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粮食生产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的适时库存数量和价格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调节市场供应,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