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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加大培养力度,拓宽学前教育师资来源渠道。进一步扩大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办好宁夏幼儿师范学校,实施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加大面向农村的学前教师培养力度。 13.建立培训网络,全面提高学前教师能力。建立区、市、县(区)三级学前教师培训网络,加强全员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3年内共培养自治区级学前骨干教师5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名,县(区)级骨干教师200名。分区、市、县三级对5000名在职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学前教师的保教能力。 14.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学前教职工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学前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及工资福利待遇上给予倾斜。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五)深化改革,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5.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学前教育“小学化”。 16.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年检,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17.建立联合发展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城市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联合发展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到城市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挂职培训或轮训,并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观摩活动,以提高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