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7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1〕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建设,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八大教育提升计划

  

  (一)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1.开展省级教师培训。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组织开展3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培训、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培训、1万名农村教师送教下乡培训、10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200名农村县级教师机构培训者培训、2万名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网络远程培训,开展5所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建设。

  

  2.管理专家培养。在全省遴选21名优秀校长,依托北师大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开展教育管理专家高级研修培训。

  

  3.特级教师培养。加大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遴选、培养和管理,选拔50名特级教师向教育专家方向培养。

  

  4.培养500名高校教学名师,培养150名学科领军人才。

  

  5.开展高校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师德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培训和教师职称任职培训。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1.巩固“普九”成果,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

  

  2.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3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45%。

  

  3.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建设为重点,实施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校舍建设,配备和完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4.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修建一批乡镇教师工作周转宿舍。

  

  5.改善寄宿制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免费卧具,搞好小农(牧)场建设。

  

  6.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扶贫移民局)

  

  (三)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1.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藏区中职招生1万人,在校生达到3万人。

  

  2.实施彝区免费教育计划,彝区中职招生1.8万人,在校生达到4.4万人。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维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团省委、省军区)

  

  (四)地震灾区中小学教育提升计划。

  

  1.实施中小学校长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12个省定地震重灾县1594名中小学校长进行管理能力培训。

  

  2.实施“灾后重建示范学校校长专题培训”,集中培训400人。

  

  3.实施灾区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文化建设提升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厅)

  

  (五)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1.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中职计划招生54万人,职普在校生比达到4.9∶5.1。

  

  2.保障职教条件,促使50%左右的中职学校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3.建设职教集团和重点专业,重点建设5个职业教育集团和10个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

  

  4.完善职教结构,重点支持20个农村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300万人次。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国资委)

  

  (六)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1.支持“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建设。

  

  2.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学和新建本科院校建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